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教育教学计划,承担初等义务教育。明确先进的办学理念,加强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大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发展,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提升办学档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育人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办安全和谐的学校,办社会满意的优质教育。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安全办、教科室、总务处。
我单位作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697人。年末遗属6人。
2024年度重点工作是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加强厉行节约管理,“三公经费”逐年递减;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营造和谐、向上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健康发展。
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2024年度收入合计1865235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2356.28元,占总收入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5814.95元,下降1.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5814.95元,下降2.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0元,增长1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学生人数减少,2024年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导致2024年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拨入自行车赛道安全维护工作经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2024年度支出合计18552356.28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9516.62元,占总支出的90.39%;项目支出1782839.66元,占总支出的9.6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5814.95元,下降2.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096.86元,增长1.06%;项目支出减少590911.81元,下降24.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职工工资发放项目中增加了乡镇工作津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学生人数减少,2024年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导致2024年项目收入减少。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951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71629.1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887.45元,占基本支出的2.37%。主要用于工资福B体育网页版 B体育官网入口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24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2839.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学校公用经费项目经费706068.66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645855元,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经费24525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昆明市骨干教师专项补助项目经费1600元,主要用于骨干教师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保安人员劳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75066元,主要用于保安人员劳务费;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项目经费9000元,主要用于自行车队训练工作经费。
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4335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减少424814.95元,下降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0%。主要原因是2024年学生人数减少,2024年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导致2024年项目收入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1364126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0%。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69535.73元;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887.45元;3.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寄宿生公用经费等用来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支出706068.66元;4.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支出245250元;5.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645855元; 6. 保安人员经费175066元;7.昆明市骨干教师专项经费补助1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是每年教职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增加部分,项目支出是中央、省级、市级资金未进入预算,所以和决算相比出现差异。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923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25500元、抚恤金支出132904.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13160.9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0845.27元、遗属生活补助568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支出和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111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完成年初预算的86.0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047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1059.7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580.6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教职工人数比预算时的人数减少,所以各种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17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30174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职工薪级工资和部分职工的岗位工资,住房公积金测算基数增加,住房公积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截至2024年末,石林彝族自治县路美邑中学资产总额4397423.7元,其中,流动资产122847.11元,固定资产4274126.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9.8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930.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8027.18元,流动资产增加88341.96元,无形资产减少245.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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