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峡口镇区污水处理需要,完善市域污水设施布局,拟建设江山市峡口(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浙江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江山市峡口(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规划落实方案》,并予以公示。
规划用途为排水用地(1302)。本工程总规划污水处理能力为6000吨/天,本次工程新建3000吨/天,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综合池(A/A/O 生化池、二沉池)、消毒接触B-sport B体育官方网站池、贮泥池、综合车间(加药间、鼓风机房、脱水机房、配电间、控制间、机修及仓库等)、综合用房及相关成套设备基础等,并同步配套建设进场道路。
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土地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影响,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指标。本项目建筑密度控制在40%以下,容积率不超过0.5,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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